第一步:初次接触
在大洋洲际公司网站上寻找适合自己的农场;
与我公司专业的农场顾问联系,详细说明自己想要购买的农场类型
第二步:提供农场资料,制定考察计划
我们会根据您的农场类型,资金额度,面积大小,大致州区等要求,提供几个适合的农场您选择,制定农场考察计划和方案
第三步:农场考察
跟随双方同意的考察路线进行农场实地考察。
根据实际情况,农场考察需要1-5天,很多情况需要在当地小镇住宿。
第四步:农场选定和出价、确定交割日期
对自己满意的农场出价并索取材料(物主声明-32号文件等)
澳大利亚各州对买方出价时的规定有所不同,届时农场顾问会根据各州不同的法律规定指导客户进行出价。
如果出价被物主接受,出价方会被要求提供购买人的姓名(或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代理律师以及交接日期等详细材料。卖方律师会出具农场合同,直接发给买方律师审核
对于农场交割日期合同没有确切的规定。一般是在交换合同之后的6周,3个月,6个月甚至更长,以双方同意的日期为准。
第五步: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买方律师收到合同和物主声明后,对合同和物主声明的内容进行尽职调查,审查农场的地契,产权,边界,用途,属性,公用路,水,农场是否负债,是否有法律纠纷,买卖中所包括的内容,等等相关事宜。
第六步:签署合同和物主声明,并支付10%定金,合同成立
在交换合同之前,买卖双方的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效益,任何一方都可以改变主意。
在和自己的律师或过户师讨论过合同细节,而且自己的要求也被满足后,买方在合同上签字。
一般合同有两份,双方各自签字并且交换,买卖双方各持一份有对方签字的合同原件。
买卖双方签字可以不同时进行。签完字的合同交换一般由律师或过户师安排,或邮寄,或亲自递送。
在交换合同的同时,买方需交付定金(通常为10%)。
至此,买卖合同成立,双方受法律约束,非合同规定的条款,双方不得违约。
注:冷静期:
如果物业不是拍卖场上购买,一般在签署合同之后的5天工作日内,你可以在书面通知对方情况下撤销签署了的农场购买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需要付大约物业价格0.25%的违约金。
第七步:买方准备货款或组织贷款
买方使用农场购买合同向澳洲当地银行贷款,或者在中国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外汇批额
第八步:农场交割
如果由于某一方的原因物业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交割,很多时候会给对方造成损失和不便,从而不得不支付违约金。因此买卖双方都应定期与自己的律师联系,以确保交割顺利进行。
交割一般由买方律师带着买方出具的应付款项的银行现金支票与卖方律师在约定的银行会面。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农场钥匙)
注:在有贷款的情况下,地契由银行保管。
第九步:地契名属转换
物业交割后,虽然农场法律上归属新买家,但证明农场所有权的地契往往在农场交割两三周后方能得到。
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申请地契更名是律师或过户师工作的一部分。
要注意的是,在农场交易的整个过程中,除非有必要或条件允许,很多时候,买卖双方并不一定见面,所有程序都由中介和律师代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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